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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6-02, 0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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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哈啦 查看文章
除非對方有特別指明,否則不用。網路鏈結是十分合理的使用,也是網路的特性。
哈大說到重點了,問題就是對方有聲明了。

引用:
作者: mushroom 查看文章
我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看到某個網頁這樣寫。但是我目前還沒有提出書面授權申請,所以不敢列出他的連結。
網路上很自由,但是很多商譽、商標、智慧財產相關的東西,要特別注意。

之前有一家賣兒童教學軟體的廠商,搭贈 acer 的電腦,就在必須廣告上註明以上活動與 acer 無關。為什麼?避免讓人家誤認 acer 和這家軟體公司有關。

所以連結沒問題,問題是連結的目的是什麼?

有些網站的被連結數很多,如果你加上去的連結是公共目的,應該不會有人說什麼。

不過是一個簡單連結,既然對方這樣說了,就不要連了。如果值得在這邊討論,那這個連結可能就不是一般的連結了。

另外很多內容網站也是不允許連結,例如新聞網站、音樂網站...,人家架個網站提供服務成本那麼高,你只是加個連結過去。

有的網站也會禁止外部連結,除了特定網址導過來的,其他的就利用程式將所有外部連結導到首頁。

此篇文章於 2009-06-02 07:51 PM 被 Ricado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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