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頻轉手email換址 消費者氣炸了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付費電子郵件不時就換次地址,消費者氣炸停用!讀者爆料指出,五年前裝設Cable Modem寬頻上網,業者改朝換代,信箱門牌就跟著「改姓」,五年換了四次,影響用戶達廿萬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卻說無法可管。
郭先生指出,五年前申辦有線電視寬頻,該系統從最早的東森寬頻賣給亞太,亞太又把寬頻賣給外商凱擘,付費的電子郵件信箱五年換了四次帳號,業者想換就換,消費者被帶著跑,只能當冤大頭。
郭先生痛批系統業者從未幫用戶想,經營權一換,就要消費者跟著「陣痛」一次,每改一次信箱,就失去一批通信對象,重要的回信常收不到,包括保險、金融、醫療等重要通知或資訊更因此錯過,權益受損。
凱擘技術部門回應指出,這幾年確實因經營權轉換,消費者的電子信箱帳號也跟著變更,但都盡到事先告知消費者的義務,也會保留前一個信箱三個月時間,讓消費者同時使用。
但郭先生駁斥說,業者變更信箱根本是「說變就變」,他拿出通知信,指變更前一天才收到,且保留前一個信箱的「使用交錯期」非常短,寄到原信箱的信件,也不會自動轉到新信箱。
「改到親友同事都暈了。」郭先生大罵「我不要再換email了!」他決定退租,連業者客服部都承認「不少客人也遇同樣問題」,郭先生指光這家寬頻用戶就多達廿萬人,NCC卻拿不出辦法協助消費者。
NCC法務處長高福堯尷尬地說,有線電視系統商經營權移轉,但仍提供原用戶信箱服務,只是信箱「改姓」,確實無法可管。他認為在保護消費者上,法令確實有不足,今天將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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