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wufenpu
台灣的健保其實做的不錯了,
活在美國的話才真的會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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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健保「制度」是不錯,但一直在虧錢,因為這個體系基本上就是以賺錢為主要目的一群人的集合。而相對付出全民那麼多錢的醫療品質呢?在日本,有必要的話醫生是不得拒絕到病人家出診的,在台灣你就算有了重症、衰老或不良於行也得拖個病體到醫院去掛號,有聽過幾個醫生出診嗎?在台灣的醫療體系中還是醫本位,別聽什麼「視病如親」這種屁話了,就算是做生意也要有待客之道,但台灣的病人對醫生來說,其實連客戶的地位都沒有。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病人敗訴的機會九成九以上,為什麼?因為最後評判醫生是否發生過失的是另一批醫生組成的委員會。所以上次邱小妹的人球事件,那二位醫生被處份的原因是紀錄作假,依偽造文書罪各判處四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而不是把病危的人不顧死活的先踢出去(而這才是身為一個沒愛心的醫生最可恥的地方),因為很多醫生都知道他們會採取同樣的「別煩我」的態度直接踢人,自然就醫醫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