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pache56
許多記者的專業不足還當記者,被捉包還要告人,這是我們的水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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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隨便把傳聞就直接當新聞報,那誰不會?還需要記者嗎?
不過這也沒什麼,以前有政客上電視隨便說別人如何如何,被人告上法院,結果他說是他在某火車站上廁所時聽到旁邊有人如此說的,結果法官判他無罪,因為他不是「憑空捏造」而是有所本的。至於這個「本」是真是假,就不關他的事了。
所以以後如果各位遇到有人告你造謠什麼的,記得說你是有所本的,例如在吃路邊攤時聽到某路人甲告訴路人乙時被你聽到的。當然啦,各位還是要掂掂自己的斤兩,你未必會有那些政客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