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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2-28,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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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我從2000年註冊第一個.idv.tw域名,
到2008年7月前,手中經常持有的域名大約不超過12個,
2008年7月後開始註冊.tw以外的域名後,到目前為止決定會持續繳費的域名有26個,
當然手中持有的域名不只這個數字,還有6個會在未來兩年內放掉(因為當初一次繳費好幾年的緣故),
這幾個不管是中文或英文域名,都不算很冷僻的詞彙,也不是複合字,不過我還是要放掉。

至於這四年來已確定放掉未續註的域名,應該有16個,
分別是education.idv.tw ; justice.idv.tw ; teacher.idv.tw ; laws.idv.tw ;
Taipeiman.com ; Taiwanlaw.org ; Taiwanlaws.net ; Taiwanese.be ; laws.li ;
laws.to ; 特教.tw ; 特教.com ; 狀元.tw; 檢察官.net ; 法規.net ; 最幸福.com
其中justice.idv.tw及teacher.idv.tw因為有註到同名之泛英域名,覺得留著浪費錢就放掉了;
Taiwanese.be則因後來註冊到更有意義的Taiwan.im而不續註;
Taiwanlaw.org及Taiwanlaws.net則是因為後來成功註冊到別人未繳費續註而流出的Taiwanlaws.com(我的ptt帳號就是Taiwanlaws),
所以放掉這兩個當初替代Taiwanlaws.com的域名;
"狀元.tw"會放掉是因為後來陸續註冊到"第一名.tw"及"第一名.com"兩個域名,我覺得第一名比狀元這個詞更白話用途也更廣,
而且要減少每年註冊費開銷故不再續註;
"特教.tw"及"特教.com"則是因為我覺得註冊全名"特殊教育.tw"更有意義而放掉這兩個簡稱域名;
"法規.net"則是註完沒多久我就註到更有意義的"法律網.net",覺得比這個域名好太多,所以註冊期滿自然也不再續註;
laws.idv.tw、laws.li及laws.to等三個域名,則是後來我又陸續註冊到沒加複數型s的law.ph及law.idv.tw,
因為台灣人講到法律還是習慣用law而非laws,而.li及.to這兩個laws域名註冊費也不便宜,覺得不值得為了收藏這種域名花這麼多錢而放掉;
其他未續註的域名則是事過境遷覺得已無收藏價值就丟了。

現在願意繼續繳費的26個域名,其實我還是不斷在評估,
想將域名數壓低到20個就好,但目前很難做出割捨的抉擇,
只好一直繳費以確保域名。
有收藏域名這種興趣並不是一件好事,
因為維持這種興趣可真花錢啊,
尤其是.tw域名註冊費實在不便宜啊!

此篇文章於 2011-05-23 08:33 PM 被 justic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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