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4-09,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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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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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ome
搞不清楚狀況的是您吧?
王家是百分之一百持有土地所有權, 不是持分土地, 那來需要其它住戶同意門檻?
就算它是都更區域的正中央, 王家不同意出售, 台北市政府也不該通過把它劃進都更.
一個區區都市更新條例居然凌駕於憲法之上, 這個國家已經無公平正義可言.
改天劃你家, 你就知道了. 看你還是否說風涼話
舊公寓的價格依屋齡的不同, 市價低於新成屋至少3到6成以上, 建商蓋好之後一坪上看 70萬以上, 最好是買的起.
還說舊公寓無法都更, 以後後代要住那.... 吃飯不知米價, 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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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ome
意思是說, 女方要求聘金200萬, 男方覺得太高. 不如乾脆先霸王硬上弓先強姦了再說? 反正都進門了聘金再談都行. 豈有此理?
王家白字黑字表明了非2億以外不賣祖先土地, 建商明明可以不將它納住都更範圍 (何況它在邊緣), 硬要劃入, 再來顛倒是非, 真是可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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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兄,
每個人都有對一件事的看法與想法,當別人與你意見不一樣的時候你可以做出回應,但沒需要做人身攻擊,幾歲了,難怪台灣教育被批評的一文不值,當別人想法與自己不同意見時發表高見就好不用做人身攻擊,這種行為真的很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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