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Ricado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問題是為什麼要出價?或是誰建議他們出價的?
這件事情曝光,就和之前的說法兜不攏:
1. 不是沒有協商,甚至有白紙黑字的出價紀錄。
2. 出了價,和不願意都更是兩件事。
不願參加都更,是可以提出異議,如果自始提出的異議是拒絕都更,就可以更站得住腳。但是提出價錢,觀感就不一樣了!到底爭的是祖產保留的問題?還是價錢談不攏。
幾年前多次應邀擔任高雄市政府的勞資調解委員,常常都必須利用檯面下的手段去幫助勞工,因為他們常常都是聽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去做了一些對自己不利的動作,造成檯面上的攻防,一敗塗地。而那些出餿主意的人,事後也只是一副我也是好心、我也不懂...
如果堅決不願參加都更,就該一路反對到底,而不是隨便提個價錢當作門檻!
簡單的說,如果他們一路反對到底,我會站在他們這邊,支持抗爭。因為這是祖產保衛與無情文明的抗爭。
既然他們提出了兩億的門檻,我只會把他當作許多面對政府徵收土地,價格談不攏的抗爭。不要說2億,就算是依據都更之後分配的房子戶數,對照買不起房子的人來說都是天文數字。又有何需要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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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王家出了 2 億的條件, 再拿來對照買不起房子的人都是天文數字
就因為王家不是 "貧困弱勢", 台灣社會典型的仇富心態抹殺掉公平正義?
這裡是domain club, 用domain拿作比方好了.
您有一個 domain, ( iphone.com ) 是十幾年前註冊的, 那時候 apple公司還沒出 iphone. 接著為了品牌需求需要這個 domain, 向您詢價.
要嘛你就反對到底, 不然一開價 100萬美元, 這個 domain 就被 "侵犯商標" 而被強制收回到 apple 公司?
仇富亦或公平正義? 不是一樣的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