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如果這是一個不易更改的規定; 依我看也沒關係; 因為各位大大們所持有的千 百個域名, 本來 也是 "租用" 模式的... 目前的 "買賣" 行為 說明白點也只是在 "更換管理者" ~ 差別只在於 .com .info 這些域名並未制定 "不得交易" or "不得更換管理者" 的規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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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有很大的差異
我們註冊的.com, .info 是跟註冊局註冊的,ICANN也會概括承受。.pro只是跟一家網名公司租用而已,如果小弟拿到一張license,去註冊一堆.pro,我一樣可以租給各位。
各位要想的不是只有合不合法,而是能不能續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