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eaver
想請問一個關於 DNS Server 設定的順序問題。
(1)
在 DNS Server 的設定的時候,
好像有上下層的關係,
例如說我申請了一個 MyDomain.com 的 .com 網址,
那好像要設定上層的 .com 的 Name Server IP。
如果我在 enom.com 購買的,
也在 Register a NameServer Name 裡面都完成設定了,
目前都正常了,可是我的上層 DNS 的設定中,
都是指到 root dns ,請問這樣的設定對嗎?
不是應該指到管理 .com 的 DNS ,會比較好呢?
(雖然目前運作起來,沒什麼問題。)
(2)
以 linux 的系統為例,
在 /etc/resolv.conf 裡面,name server 的順序設定
目前有設定三筆,
前兩筆為 ISP 的 DNS Server,
最後一筆為自己架設的 DNS Server 。
請問這樣的設定,是不是不妥呢?
還是順序上,需要調整呢?
感謝版上各位先進,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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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我看不太懂,至於問題二,
/etc/resolv.conf 管的只是你那台Linux Server要連到Internet,
查詢Domain Name對應IP時,去找的DNS Server的順序,
順序上妥不妥,看你自己的需求。
猜測一下問題一的意思,不管你要指到哪裡,
只要你能在那台DNS增加有關你網址的資料,這樣就行了。
如果你真的能在那13台 root 增加資料的話,指定過去也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