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8,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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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justice
其實以我一個學法律的人來說,
TWNIC訂定發布的「.台灣」頂級中文網域名稱開放註冊公告事項,
立法技術亟待改進,
法規用語含糊不清,充滿漏洞。
譬如8月17日下午兩點半以後註冊.tw泛中域名的人,
要怎麼收費就是個問題。
我個人對該法規的詮釋是,
目前應該算是該公告事項第五條第三項的推廣服務期間,故免收兩百元解析設定費。
等第二階段全面開放.台灣註冊後,才要註冊 .tw泛中或 .台灣 域名且兩種域名都要解析,就要收這筆解析設定費了。
不過推廣服務期間所指為何,沒有明文,只能就法規文義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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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亞太的人員說是第一年免解析設定費,
可能是從8月17日算起一年,算是推廣服務期,
但我也不是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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