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今天參加TWNIC的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台中場)
宣導活動順利結束!
小弟第一個到!參加人數十人,來的算少了,看報名人數應該至少有二三十人吧! 第一場是說明.tw的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機制, 最主要是說明.tw就是TWNIC在管理,有一些基本原則,這方面各位大大都很清楚了,gtld及其他cctld也是有各自的管理機構, 第二場是網域名稱爭議處機制介紹, 說明爭議的類型,例"搶註冊"他人姓名、商標、事業名稱及其他標識(例書名)、近似商標…等等,這個部份講得還滿詳細的,內容不脫離"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實施要點",其實重點還是在 第五條 申訴之受理與處理原則(可至twnic查詢), 再來就是說明我國的爭議處理是參考icann之UDRP相關規範,還有WIPO的說明,有一點不同的地方是關於惡意註冊的部份,WIPO是要同時惡意註冊和惡意使用才成立"惡意"的部份,而台灣則是惡意註冊或惡意使用其中之一成立,則"惡意"的部份就成立。 還有就是有相同的商標或名稱,但在不同產業類別,則是大家所知道的「先註冊,先取得」的部份! 最後我有問一個問題, 如果我的公司是nanshanlife.com.tw,但nanshanlife.tw被其中之一的保險員給註冊了,相關權益在哪裡? 第五條的 第一點,商標是屬於南山的,所以成立 第二點,註冊人就其網域名稱無權利或正當利益,我覺得有權利或正當利益 第三點,有無惡意註冊,我覺得保險只一定是沒有惡意的嘛,因為保險員拉保險公司也賺錢,且也無惡意使用呀!也是南山的保險。 但最後結論還是一樣,就是有爭議就照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實施要點來處理,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心得就是如果真的喜歡一個網域,就先註了吧!到時真的有爭議時再說囉!最差就移轉而已。小弟只想起這些!請指教 PS:上課一個下午,聽到網路蟑螂至少十次,總覺得怪怪的! 多註幾個網域的人應該說成網域先進才是! 贈送的衣服及帽子等有時間寫上blog再給大家看看。 |
#3
|
|||
|
|||
惡意使用我是明白的。但是,我不明白什麼叫惡意註冊。
我認為不管我註冊了一個什麼網址名稱,只要我沒有惡意使用,就不能算是惡意註冊。 大家覺得對不對? |
#4
|
||||
|
||||
引用:
我想這是結果決定手段吧。就是如果你惡意使用,就反推你當初是惡意註冊。其實就是名詞的不同,重點都在於你是否以惡意使用該網名。 還有他們說到WIPO有將惡意註冊和惡意使用分成二部份,我也實在不太明白,記得在判定網名歸屬三原則中,只有一個是bad faith有關,並無再將bad faith分成註冊與使用啊?註冊如何惡意法? |
#5
|
||||
|
||||
上課的時候有聽到,有關惡意註冊的部份,很明顯的如果yahoo去註冊有關google的網域,就是惡意註冊,之前提到第三項的部份,在國外,yahoo要去使用他註冊有關的google並且要有惡意的行為(架設有關anti-google的網站)才會符合第三項之惡意的部份,但如果是在台灣,只要是yahoo註冊了有關google的網域就很有可能符合惡意的部份,不過總歸一句話,還是要到爭議處理的程序由專家來判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