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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舊 2004-06-20, 02:09 PM
et et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6-16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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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哈啦站長說的很對,記得以前常常看到Hotels兄用個人名義來討論;讓我記得很深刻是Hotels兄拿到Hotels.com.tw這個網址的討論還有許多互動;個人希望Hotels兄能夠用個人名義來討論,畢竟我們會支持的是Hotels兄而不是支持所謂的戰國策公司;請Hotels兄在如從前提供許多寶貴意見讓我們這種新手能多多吸收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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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舊 2004-06-20, 07:10 PM
who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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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ome";p=&quot 查看文章
不用你說大概也沒人會推薦了吧
台灣人就是財大氣粗
我這個人直話直說...

1. 在這個版, 大家都是好朋友, 就算說幾句難聽的, 解釋清楚就好了, 有必要動不動就搬法條來嚇人嗎?

2. 商譽是建立在長久經營與虛心接受批評與改進之上, 縱使版友有誤解, 能耐心說清楚講明白, 不但無損商譽, 反倒必定令人推崇備至而增添良好的商譽。

3. 就事論事, 戰國策真的沒有錯嗎? 就我上次所提連結的問題來說, 他的回答:


cell.idv.tw 網址管理權與所有權(dns)非本公司所有,cell.idv.tw未繳費之後,本公司依合約僅關閉本公司主機帳號之dns設定.
cell.idv.tw客戶未將dns更改為其他dns主機名稱,故當點cell.idv.tw選會依然連結至http://www.hotels.com.tw/stop.htm, 並非您所述"憑什麼擅自將其點選連結至自己的網站?",這與市話改號會自動撥送改撥號音方式相同.


dns的設定與運作是這樣子的嗎???
請大家再細細欣賞這一段話:

cell.idv.tw客戶未將dns更改為其他dns主機名稱,故當點cell.idv.tw選會依然連結至http://www.hotels.com.tw/stop.htm


戰國策真的還自認為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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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舊 2004-06-20, 07:44 PM
some some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9-23
住址: 屏東
文章: 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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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osee大哥怎麼引我的言阿... ><

小弟非常認同您的話
__________________
nice to meet you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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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舊 2004-06-20, 09:01 PM
hotelscomtw hotelscomtw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2-05-29
文章: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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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本公司再次的說明:本公司僅對網友提出的"本公司濫發廣告信"與事實不符之指控一事做說明,您對本公司客戶的未繳費作業處理流程應與"本公司濫發廣告信"無關.但我們仍為您做以下說明:

註:指出"本公司濫發廣告信"的網友非本公司客戶.

對於客戶(cell.idv.tw)未繳費依本公司作業流程,均依本公司之主機合約處理,http://www.hotels.com.tw/stop.htm 網址上面有清楚訊息告知"貴站公司虛擬主機已經到期(或其他費用流量超出費用尚未付清),如有疑問請來信或致電與本公司連絡"此網頁是告知未繳費客戶而停止之用途,戰國策真要發廣告信宣傳,也不可能指向此頁.戰國策主機置於台北國際機房,一般isp業者對廣告信宣傳皆採嚴厲的停權處理,本公司亦不可能觸犯isp規定.本公司除在主機租用合約(http://www.hotels.com.tw/order.htm)如下聲明,每月也會以email通知客戶遵守相關規定
------------------------------------------------------------------------------------
十一、為保持系統各項功能正常運作及保障所有網站代管用戶的權利,甲方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禁止發送任何未經收件人同意之電子郵件 (unsolicited email) 或大量發送其他電子信息..............................

一.提醒本公司主機用戶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禁止發送發送大量未經收件人同意之電子郵件或/及大量電子信息。用戶如有違反,經本公司通知後 24 小時內未改善或已造成本公司系統或他人使用之障礙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用戶服務。若致使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用戶自行負擔。用戶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

2.關於第三點網友您的質疑,我們以以下兩點分析:

第一
您可去查詢本網域之所有人,相信您會查到如下資訊:
Domain Name: cell.idv.tw

Contact:
Yeh Shih Hao
nick.aa92g@nctu.edu.tw

Record expires on 02-05-2005 (DD-MM-YYYY)
Record created on 02-05-2002 (DD-MM-YYYY)


Registrar: SEEDNET

如果您認為此資訊是本公司做假的,請自行尋找一unix主機,下whois cell.idv.tw指令即可查明此網址之擁有人,
或可上http://www.twnic.net/index3.php,相信這兩個方法都據公信力。

第二
其設定之Domain name server也就是俗稱的DNS為本公司的DNS主機,也就是查詢所顯示之ns1.coowo.com和ns2.coowo.com
再加上其原本即為本公司之客戶,自然此轉址是其向本公司所承租之虛擬主機位址,而因其租約到期,本公司依約關閉其虛擬主機空間,而本公司關閉方式,是以更改其虛擬主機設定中的根目錄設為本公司之空間停止目錄,此網址之控制權既非在本公司,而其擁有人又未曾做變更其設定,本公司亦無法也無權代為設定指向其它位址。等60天未付款該帳號自動刪除,以上之回應,是否仍會有何疑問?

網友或客戶對本公司有任何問題或指教,本公司皆有完整管道可供投訴或溝通,網友在未與本公司求證或投訴廣告信是否由本公司所發出時,是否就能任意公開中傷"濫發廣告信的主機商","爛公司一家","騙局"? 若在毫無證據及事實基礎之下即未經求證任意中傷他人造成他人傷害,即失去言論自由的真諦!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戰國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

=========================================================================
戰國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17762
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66-0000
公司電話:02-87732458 (AM9:00~PM12:00)
傳真專線:02-87732457 (24H)
電子郵件:host@hotels.com.tw
公司網址:www.HOTELS.com.tw
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18號7樓(捷運忠孝敦化站10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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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網路行銷系列電子書!歡迎免費下載:
http://ebook.hotel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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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說大概也沒人會推薦了吧
台灣人就是財大氣粗
我這個人直話直說...

1. 在這個版, 大家都是好朋友, 就算說幾句難聽的, 解釋清楚就好了, 有必要動不動就搬法條來嚇人嗎?

2. 商譽是建立在長久經營與虛心接受批評與改進之上, 縱使版友有誤解, 能耐心說清楚講明白, 不但無損商譽, 反倒必定令人推崇備至而增添良好的商譽。

3. 就事論事, 戰國策真的沒有錯嗎? 就我上次所提連結的問題來說, 他的回答:


cell.idv.tw 網址管理權與所有權(dns)非本公司所有,cell.idv.tw未繳費之後,本公司依合約僅關閉本公司主機帳號之dns設定.
cell.idv.tw客戶未將dns更改為其他dns主機名稱,故當點cell.idv.tw選會依然連結至http://www.hotels.com.tw/stop.htm, 並非您所述"憑什麼擅自將其點選連結至自己的網站?",這與市話改號會自動撥送改撥號音方式相同.


dns的設定與運作是這樣子的嗎???
請大家再細細欣賞這一段話:

cell.idv.tw客戶未將dns更改為其他dns主機名稱,故當點cell.idv.tw選會依然連結至http://www.hotels.com.tw/stop.htm


戰國策真的還自認為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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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舊 2004-06-20, 09:13 PM
jacky jacky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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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4-18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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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在出發點而言...也許S兄的主題似乎不恰當......

但是....也許您可以看看...您過去所發表的文章....

您可以再看看....您所用的語氣...與現在有什麼不同??

您現在在版上發表的文章與內容..可是實足的商人語氣,不是說不好,只是少了之前的一份親切感。

我了解,您對匿名發表文章的作者應對其內容負責,但也許您可以不用用如此商業化的口吻來做回應,大家能聚在一起是一種緣份,而您..又是”元老級”,所以...若您把版上的版友都當做好友一般來看待的話,請您在與大家溝通時能放下您目前的身份,能以專業的角度來引導大家.....

法律..是最後的一道防線,若時常掛在嘴上只會讓人無法和您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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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舊 2004-06-20, 11:54 PM
DarkAngel DarkAnge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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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5-13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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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p=&quot 查看文章
哎...在出發點而言...也許S兄的主題似乎不恰當......

但是....也許您可以看看...您過去所發表的文章....

您可以再看看....您所用的語氣...與現在有什麼不同??

您現在在版上發表的文章與內容..可是實足的商人語氣,不是說不好,只是少了之前的一份親切感。

我了解,您對匿名發表文章的作者應對其內容負責,但也許您可以不用用如此商業化的口吻來做回應,大家能聚在一起是一種緣份,而您..又是”元老級”,所以...若您把版上的版友都當做好友一般來看待的話,請您在與大家溝通時能放下您目前的身份,能以專業的角度來引導大家.....

法律..是最後的一道防線,若時常掛在嘴上只會讓人無法和您親近∼
也Hotels兄可以考慮在Domain Club 開兩個帳號,一個您私人和大家討論用的,一個公司對外正式發表訊息用的。不然很多網友會不 知道他們是在跟那個大家的「好朋友Hotels兄」說話,或是那個準備採取法律途徑的「主機商人Hotels先生」說話…

小小的意見…
我也覺得S兄的標題不妥當,但您對一個還在日本讀書的小朋友下手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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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舊 2004-06-21, 12:01 AM
who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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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telscomtw";p=&quot 查看文章
本公司依約關閉其虛擬主機空間,而本公司關閉方式,是以更改其虛擬主機設定中的根目錄設為本公司之空間停止目錄,此網址之控制權既非在本公司,而其擁有人又未曾做變更其設定,本公司亦無法也無權代為設定指向其它位址。等60天未付款該帳號自動刪除,以上之回應,是否仍會有何疑問?
這不是很矛盾嗎???

既稱...
更改其虛擬主機設定中的根目錄設為本公司之空間停止目錄...
又說...
本公司亦無法也無權代為設定指向其它位址...

難道貴公司的『空間停止目錄』...
針對客戶的網址而言...
就不是『其它位址』???

其實一家自視甚高的優良主機商...
對於解約或是違約的客戶處理...
更應審慎...

寬容些...
准許其一段期間的通融...

嚴格些...
完全立即切斷其連結...

但是絕對不能隨意將客戶的網址指向其他的位址...
尤其指向主機商的任何網站或網頁...
因為這是非常不尊重別人權益的行為...

本論壇為網域名稱論壇...
對於網域名稱的權益...
理應更為清楚與尊重...
主機商是無法與無權將別人的網址隨意轉址的...

就是這種錯誤的處置方式...
固然可以增加貴公司網站的流量...
但是相對的也造成這一次問題的癥結...

版友提出這樣的問題...
實際上是幫貴公司找出自己看不到的盲點...
貴公司不思自我檢討與改進...
卻還口口聲聲以法辦相要脅...
如此恩將仇報...
實在令人懷疑貴公司的經營理念是不是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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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舊 2006-01-25, 03:02 AM
neo neo 目前離線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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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都被停用了,還被拿來打廣告才誇張...



(圖為 Freepay 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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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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