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俱樂部


返回   網域名稱俱樂部 > 電腦與網路技術 > 數位化世界新聞與觀察評論

回覆
 
主題工具
  #1  
舊 2003-10-26, 07:33 A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59
預設 [轉貼]誰是網際網路的「頭家」?

這不知是多久以前 的文章,沒有日期,很可能有一段時間了,大家參考一下。

專欄-NIC專欄

  誰是網際網路的「頭家」?
日前,在國內擁有最多個人新聞台的網站發生了一件爭議:網友小真在該集團網站擁有個人新聞台,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下午四、五點左右,登了一篇文章在她的個人網頁上,沒想到卻在晚上七點鐘左右發現文章不翼而飛!剛開始,她以為是網站公司系統或是其它技術性的問題,所以再次將文章上傳上去,沒想到居然收到該公司曾有一面之緣的經理利用手機以簡訊告知,只要小真再登同篇文章上去,他就會再把文章刪掉,並表示他有權力讓小真對其個人新聞站台永久停權。
而該名經理的理由是,因為文章當中提到一個“M先生”的名字,會讓別人看了誤以為是他,所以他堅持把網友的文章刪除。此外,該名經理使用在「無法知會」台長的理由下,有權力將文章刪除。也因此,小真終日惶恐自己在網路空間的隱私和言論自由會被任意刪改或更動剝奪。經過思考最後決定,她依循正式合法管道寫信向該集團的客服信箱反映此問題。經過數十日,小真始終得不到任何回音。原來,該名經理隻手遮天,把小真經由集團客服信箱的反映信函彙整到手上並刻意隱瞞又避之不理。至此,一個平凡網友的網路空間使用權益,就斷送在主掌網路資源的個人之公器私用下。但是,這位小網友鍥而不捨地找到了該集團大老闆之一的e-mail address,並直接發信陳述。
信中對此事件,網友小真提出幾點疑問希望得到集團回應:
第一、在小真個人站台文章內容中所提到一次的“M先生”,只是一個代碼。就像“A先生”、“B小姐”一樣,任何讀者甚至是編輯沒有資格擅自評論是否意有所指,該名經理為什麼憑著自由心證、公器私用,將此文章刪除?
第二、根據該網站公司「個人新聞台使用條款」第二條「資料的隱私」—「本系統會保護每一位使用者的隱私,不管是你的申請帳號、個人資料、或所儲存的網站資料,除了可能涉及違法、侵權、或違反使用條款、或經本人同意以外,本系統不會任意監視、修改或關閉。」;小真表示,個人並無任何一項理由有違反使用條款,為何網站的員工「可以有權」擅自刪修著作,甚至威脅「永久停權」?
第三、該經理事後解釋他找不到站長本人,以無法取得聯繫為由就將她的文章刪除,可是為何小真在刪除前沒有收到任何一封相關的文件或訊息通知?
第四、倘若該媒體集團對任何「個人新聞台」的言論有意見,而決定「刪改」。是否有公司專業並合乎公平正義的的標準處理程序方法和標準,而不是任由員工經由手機通知或以發簡訊的方式通知作者?如此一來,是否集團內的任何一位員工都有可能任意刪改他人著作,最後經由發簡訊方式通知原作者?相對來說,凡讀者在集團的任何私人帳戶、安全交易都有可能因為該集團員工私自判定而罔顧讀者和網友權益。
網際網路從過去的學術發展到普遍化及商業運用都在短短的幾年內發生,許多規範和秩序都還在揣摩、整理的階段。掌握網路資源的個人或團體是否就是化外之民?實體世界各種規範無法對這些掌握網路資源的人進行制約和管轄嗎?而一般網友能透過什麼樣子的管道,去反應在網路世界裡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掌握網路資源者的個人行為偏差,除了影響該公司或集團對網友、讀者的信用,並傷害自身社會形象。同時更讓網友對於「網路」產生懷疑。要培養網友對網路的使用信任,是花了近來這幾年的時間及社會教育的代價。而今天只要一個擁有公司權限或密碼的人員,就可以把多年來民眾對網路的信任毀於一旦!因為,許多開放的網路空間及資源已經不單只是一個公司的私產而已。試問,如果KRNIC的DNS管理人員任一己之好惡就把 .kr的網址任意刪除或製造錯誤的連結,使得某特定網站無法有效連線?漸漸地,網友不但是對該網站失去信心,是否更對 .kr整個網路環境的有效性起了狐疑?進而影響 .kr區域整體網路發展?
再者,言論自由在現今這個社會已經是相當普遍的,網路媒體是否真的有理由進行言論檢查、審核或控制?!若有任何不當的發言,是否該由發言者自行去負擔責任比較恰當?
整個事件似乎落幕於集團大老闆在網站上公開向小真道歉,並將該經理調離個人站台的管理職務。但是,似乎還有更多網路資源還未向社會大眾做公正、公平、公開的說明。一段時間後,或許網友們才會驚覺到底誰是網路界中真正的「頭家」。
(本文作者王昱文為TWNIC國際事務專員)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2  
舊 2003-10-26, 07:36 A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2-05-28
文章: 23,059
預設

在網路社會中寄人籬下的結果就是如此。自己辛苦經營累積的內容到後來其實是為人作嫁,幫那個什麼個人新聞站台匯集流量和知名度而已。而人家卻還能一個按鍵就能一瞬間決定你的生死。
如果小真能一開始就擁有自己的domain name,無論你用哪台機器或哪個ISP,你的一切都會跟著你自己的domain name走,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更不必擔人被人限制言論自由。
而這些什麼個人新聞台如明日報之類的,在外國根本無法存在,只有在台灣這樣相對網路保守落後的地方才能僥倖地活了下來,而一大堆人在為這種社群網站加油添柴愈燒愈旺之際,都不知道自己真的成了「網奴」和「房客」而已。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06:24 AM


本站主機由網易虛擬主機代管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4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