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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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那么多來自台灣的垃圾郵件?
不知大家收到沒有,我留在profile裏的hotmail和yahoo的messenger的信箱總是收到台灣政府或教育部門的電子報,每次要去退訂,有的還不能退訂,隔三差五又有新的訂閱。我從來沒有訂閱過的,其他垃圾郵件都沒有,就只有台灣的。現在只留ICQ了。
這裏是我唯一訪問的台灣網站。很煩的,別人有嗎? 希望站長沒有把會員信息賣給商家吧。 此篇文章於 2007-05-12 04:10 AM 被 duskdawn 編輯。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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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你用的都是免費信箱,你應該先去質疑hotmail或是ym有沒有轉賣你的信箱才對吧! (2) 免費信箱一般都有設定廣告信的範圍,建議你自行去EMAIL註冊網站,檢查自己勾選了哪些廣告信! (3) 你還特地去某些網站退訂,代表你不了解網站的退訂才是收集EMAIL的重要手段. (4) EMAIL是消耗品,建議你經常改用其它EMAIL. (5) 我個人在這登記使用的是自己網域的專用EMAIL,沒像你一樣收過廣告信,所以你上述的事件是你個人問題! (6) 您的EMAIL應該沒什麼價值,站長絕對不會特地專門去轉賣您的信箱.(轉賣機率趨近於0%) (6) 因為你用了這句:[希望站長沒有把會員信息賣給商家吧。], 所以即使這邊沒我的事,我也得出來為這網站說說話.我就不客氣的繼續說了: 您在質疑這個網站之前,應該先衡量自己有沒有做好99%的EMAIL保密措施,結果你用的是免費信箱,所以我覺得你連1%質疑的資格都沒有. 假如您還是懷疑這個網站有賣了你的信箱的可能, 建議你直接刪掉你的註冊帳號,不要上來發那種文. 這樣才不用互相懷疑猜忌,對網站對你都好! 假如你能提出有力的證據,可以證明站長做了那件事, 那我會收回前言,幫你一起抗議站長的行徑, 假如你沒有證據, 我認為站長就沒必要為你這種個人無理的懷疑出來說明. 假如覺得自己還會留在這個網站的話,建議你先為你那一句發言向站長道歉.... 因為那一句沒有證據就先懷疑別人的話語,是很傷人的! 此篇文章於 2007-05-12 11:21 AM 被 liou 編輯。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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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我覺得你的反應有些過了吧。我為什么不可以提出我的置疑呢?我也滅有一口咬定就是站長的問題啊。你不用和我說什么郵箱免費不免費的,我的郵箱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你再看一遍我的post,我說的是我的messenger用ID,MSN和YAHOO的,就是在profile裏填好會在post页顯示的那個。不是我的聯繫gmail。做網站域名5年了,不同用處的郵箱我有10個左右,傻子都知道不要隨便把email寫在論壇上,用不着你來教育我。而且話說回來,免費不免費和這有什么關繫,我的郵件收到的不是常規的來自哪國都有的垃圾郵件,而是每天5-10封全部來自gov.tw或edu.tw后綴的電子報。
我之所以要在這裏問一下,主要是要看看有沒有其它人遇到這樣的問題,請再看一下我的post的主旨。我為什么問這裏?因為這是我訪問的唯一的台灣的網站。我只把我MSN和YAHOO ID在這個台灣網站上填寫過。 我再聲明一次, 1、我是很客氣的置疑,我也有這個權利,而且根據推理,我應該在這裏詢問(盡管這不代表就是站長的問題)。那么根據你的逻輯,我該去哪裏問呢? 2、這和我該不該離開這裏沒有關繫,你也沒有權利叫我來還是走,更不要裝出一副樣子教育我。 3、下次先仔細看完我的post再回复。 謝謝! TO 站長,我也是part time做網站域名的,在美國做科研的,我的兩篇關于域名的文章現在還在討論區被您置頂(謝謝!),我只相信什么事實事求是,就事論事,相信你也不會因為我的一句置疑就要這么敏感。我的post在他回复后沒有改過,你自己判斷我是來搗亂的嗎? 此篇文章於 2007-05-12 03:21 PM 被 duskdawn 編輯。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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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理的置疑?
我想您已經逾越了合理的質疑的範圍了... 這就好像, 你今天掉了一筆錢, 在沒有任何的證據顯示是怎弄丟之前, 就盯著旁邊的人說:[希望這筆錢不是你偷的吧。] 為了你個人合理的質疑,就要別人先蒙受這種汙辱嗎? 你先想想被人這樣質疑會不會難過吧! 站長他當論壇管理者,從不曾收過你一分一毫,還得被你這樣懷疑, 你覺得你做的事真的符合人性基本的尊重嗎? 我也想用合理的判斷告訴您一句: [您的MSN和YAHOO的messenger ID和其它個人資料,真有這麼值錢嗎? 值得站長冒著污損聲名的風險,把它賣給其它商家嗎?] PS. 懷疑完站長之後,你接下來還想懷疑那個網友呢? 還是打算懷疑我嗎? 與其有時間在這無理的抒發你合理的懷疑權利之前, 為何不先去好好查證事實,水落石出之後再正式發表結果, 你只要找的到證據足夠推論你的假設,我自然不會再這樣的不禮貌! [希望你沒有自己賣掉自己的資料,然後反過來懷疑別人把會員信息賣給商家吧。] 此篇文章於 2007-05-12 03:52 PM 被 liou 編輯。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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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也有版友提出過質疑:
http://idnclub.com/showthread.php?t=...9E%83%E5%9C%BE 我相信站長絕對不會 貪圖蠅頭小利 因小失大的將本站的版友資料提供給別人去利用... 大家都非常珍惜 經年累月 積沙成塔 所經營起來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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