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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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是老生常談了,不過,至今,我還是覺得,送上網站的東西,基本上,不要往著作權方面去設想。那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很在乎著作權,所以,任何上網的東西,都要有一種「潑出去的水」的心理準備。稍感不妥、沒有把握,就不要上網。 諸位哪天如果看見我在網路上,高喊要如何保護我的著作權,基本上,十有八九,都是我個人變相宣傳的手法罷了。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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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圖檔被盜用,使用者很容易脫罪,因為他們可以說他們是用搜尋引擎找到某不知名網站,上面有許多圖供人下載,只要你沒證據是從你的網站「直接」下載的,你幾乎沒皮條。到時只要說那個網站消失了就行。而事實上許多我們用的可愛小圖,小相片等,不也都是來自網上不知名的網站提供的嗎?但這些小圖說不定源自某個有版權的網站,我們還不是不知道? 最好就是把「大大的mark作襯底圖案」,讓別人可以看到但想消掉要花不少工夫,就像多加幾道排檔鎖讓小偷放棄偷你的車一樣。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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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所言甚是
但主要癥結是"競爭同業"的關係 一些網路公司把圖文直接copy後 剪剪貼貼就可以向業者收取7000~15000不等的費用 退一萬步來說, 業者實在太好騙了 同樣的東西(網站)花了兩次錢 那是不是變相鼓勵大家都來當文抄公 反正訴訟要好幾年, 要花很多錢 所以copy的投資報酬率是最高的?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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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常將網路發表的文字或圖片,比喻做在外頭散發的宣傳單、廣告單。
宣傳單跟廣告單,也是有版權的。也會有遭到同業剽竊的疑慮。 好的宣傳,本身就是心血跟創意的結晶。 不過,好像還沒有人在宣傳單或廣告單,註明什麼「版權所有,翻印必究」之類的聲明,也不會有人在上面的圖片打上浮水印什麼的。 一些房屋廣告的精美傳單,上頭的圖片很容易再利用。對於使用數位像機的人,更不成問題。 網路有網路的特性。它的遊戲規則,不同於日常生活。 很多人認為,網路終究是日常生活價值的反應。舊有的規範,遲早會延伸到網路。 我不這麼認為。 應該說交互影響,但是,各自屬於各自的領域。 此外,網路的遊戲規則,並不新鮮。 當我們需要宣傳、廣告的時候,不也立刻意識到遊戲規則的改變? 當中的細微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體會。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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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大家慢慢的都知道,網路內容,是很容易剽竊的。 我最受感動的,是有一次接到一位網友的來信。她算是網路玩家。不但主持個人電子報長達數年,也擔任過 BBS 的版主。重點在,那封信,是手寫的、郵寄的。滿滿寫了三頁。 這兒都是網路老手。大家還記得,電子郵件是多麼前衛、郵寄信件是多麼落伍的那段日子? 甚至,電子郵件之前,還有一陣子,用印表機列印信件,然後在信末簽名,才夠先進。 網路打破了許多遊戲規則。但是,網路真正的價值在哪裡,會逐漸沉澱、明朗。 如果太執著於短時間內的某些現象,那麼,泡沫化,恐怕是必然的了。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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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被盜用.體無完膚
最近的一家.也是顧客反應才知 http://100.to/webxpcomtw.jpg 這家剛連絡上.最後一通電話知會 (還好對方今日有接到.並道歉) http://e-web.*******.com.tw/webxp/front/bin/home.phtml 這家完全影響到我們的顧客.造成混淆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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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此類事.常是私下不張揚處理
1.蒐證 2.mail知會 3.去電先行知會.(給對方說明機會.誠意態度).並要求立即撤下盜用部分.便沒事 處理不好.原是受害人.反而成惡人似的. 處理得好.在同業間.對方會敬你三分.無形間也提昇自己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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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hotoshop有一個Digimarc的濾鏡 可以將圖片的版權資料 寫到圖片編碼裡 一般的使用者,瀏覽圖片時 並不會看到關於版權的資料 要到Digimarc去讀,才能將原來的版權資訊讀出來 而且業者宣稱這些資訊不會隨著影像修圖而不見 不過這套濾鏡要付費,而且還不便宜 有需要的話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digimarc.com/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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