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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限制發文 不算侵害言論
【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論壇網站是否可以封鎖個別版友的的言論?台大批踢踢網站八卦版,最近因網友王浩宇長期「鬧版」,將其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禁止發表文章,王浩宇則指控批踢踢誹謗,不過受訪律師指出,除非網站在過程中有針對網友進行人身攻擊,否則構不成誹謗,至於是否侵害到言論自由?律師說:「沒那麼嚴重啦!」並指出論壇網站有此權限。
昨日台灣最大的網路論壇,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八卦版發佈投票,指出網友「王浩宇」有藉發佈新聞打網站廣告之嫌,因此發佈投票是否將「禁止張貼,任何出自ipobar以及王浩宇架設相關網站之連結、新聞、討論文章」,引發網友討論。 票選發佈後三小時,八卦版主chocho1981便接到王浩宇來電,chocho1981在八卦版表示,王自稱由「站方相關人士」處取得手機,並要求撤除投票,否則將提告。 事後批踢踢站方緊急滅火,站務總監 Junchoon發表文章指出,並無站務人員與王浩宇熟識,王浩宇無權利用批踢踢站務名義,威脅管理人員,將考慮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並直接終止王浩宇的使用權限。 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胡智忠律師指出,限制網友發言,是屬於網站管理權限的部分,除非公布內容涉及不實言論或人身攻擊,否則不構成誹謗罪。至於有版友以不雅言論如「孬種」罵他,應該是個別版友自負刑責,不關批踢踢站方的事。 至於網站是否可以直接限制網友發言?胡智忠說,網站限制網友發言,的確會侵害到言論自由,不過程度相當輕微,因為除了批踢踢,還有其他的地方可以發表言論,而且管理網友行為這也屬於管理員的權責,每個網站都一樣。「就好像你在棒球版一直談足球,一定會被限制發言。」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5/1n1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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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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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能忍受這傢伙這麼久
忍耐程度可說是比鄉民的水準強多了 如果本站要辦投票封他帳號,我第一個贊成舉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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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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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就算是電視劇裡的壞人要演的好也不容易。 雖然我不喜歡王某人引起話題的手法, 不過能夠這麼不怕自己形象的改變(不管各人是覺得變好或變壞), 猶如被人戲稱上流美的某人物, 總是能不計形象的引起話題, 真是不知道~該如何評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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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t is. https://sky.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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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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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他人發言或登入某某地方,當然不算侵害言論
要是你看電影要聊天,電影院要你不准講話,你說侵害言論自由,那不就是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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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 線上 IDN 轉換 Punycode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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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網路上還有這一號人物。
這種情況下說要提告最多只是放個風向球,即使真的申告,到了法院法官還是會提醒私下和解,不過即使不和解也是會敗訴,100%沒贏的機會。有錢有閒可以這麼玩。 另外該網站的確有所述行為卻告站方這個部分恐犯誣告罪..不過官司打下去曠日費時。不過如果有錢的話請律師來處理就可以了,其它人泡茶喝咖啡慢慢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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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跡天涯的網際旅人 - JACK LEE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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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事件倒讓我想起最近看過的陳正益專欄裡面提到了
引用: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畫虎蘭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分飾不同角色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打廣告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賺流量 那伏爾泰後面那句話,他還能說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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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的感想
只有一句話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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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Fancy++ 在幻想與現實之間.. ●++稜鏡之森++Prism Forest++ ●Ayano's Style Test Forum-綾乃的風格測試站 ●私の気まぐれな世界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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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年紀小亂講話可能沒有法律問題
現在年紀變大了, 尺度多多少少有點保留, 話不能亂講, 所以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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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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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打官司真的會很煩, 但如果盯上一個"注目人物" 可能也能打打廣告, 很多人會給予支援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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