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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育兒津貼 2011年1月起 到區公所申請
台北市 育兒津貼 2011年1月起 到區公所申請
為了鼓勵生育,台北市從民國100年元旦開始,只要是設籍台北市的婦女,生一胎,北市就會發放2萬元的生育獎勵;另外台北市的夫婦,如果家庭稅率在20%以下、家裡有5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北市府每個月再發2500元的育兒津貼,預估有87%家庭、近9萬名孩童受惠。 元旦新制,台北市鼓勵生育,推出生一胎兩萬元的生育獎勵,台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從民國100年元旦開始,只要是父或母一方設籍在台北市一年以上,元旦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每一胎都可以獲得台北市2萬元生育獎勵,另外從元旦開始,家庭稅率在20%以下者,家裡有5歲以下孩童,每一位幼童,北市府提供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台北市社會局表示,每個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預估北市有87%家庭、近9萬名孩童都能受惠。如果民國100年1月1日出生的元旦寶寶,在家庭經濟、設籍狀況都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到5歲時,一共可以年領3萬,5年總計領15萬元的育兒津貼。另外台北市從99學年度,國民教育延伸到大班,補助5歲幼兒入學、也已經擴大實施免費孕前健檢。 -------------------------- 台北市政府2011年1月起開辦五歲以下幼童育兒津貼,只要父母雙方及幼童皆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滿一年,且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符合資格者,可至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每名孩童每月可有兩千五百元補助。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2011年1月起開辦五歲以下幼童育兒津貼,只要父母雙方及幼童皆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滿一年,且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符合資格者,下週起可至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每名孩童每月可有兩千五百元補助。 社會局婦幼科長杜慈容表示,育兒津貼採「申請制」,必須由父母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單親則由具監護權一方提出。申請資格包括家中有五歲以下兒童、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滿一年以上,且申請者最近一年的綜合所得稅率未達廿%。 根據換算,九十八年度父母雙方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未達廿%,意指家庭綜合所得淨額在一百零九萬元以下;九十九年度因應稅制改變,指家庭綜合所得淨額在一百一十三萬元以下者。民眾須檢附申請表、申請人與兒童身分證明文件及帳戶存摺封面影本一份,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郵寄掛號也可申請 杜慈容說,為免下週起大量的申辦人潮,建議民眾可採郵寄掛號方式申請,同樣有專人負責受理及審理,相關問題可洽1999轉1622~1625詢問。 http://forum.ibeauty.com.tw/forum-17-1.html 此篇文章於 2011-01-02 01:17 AM 被 cony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