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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蘋果iPad商標侵權遭索賠475億 |
唯冠當年留一手 「蘋果翻盤機率不大」
【經濟日報╱記者林宸誼/台北報導】 2011.12.07 03:28 am 針對美國蘋果公司與唯冠科技商標糾紛,蘋果在一審敗訴。台商張老師、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姜志俊表示,蘋果仍可以再上訴,但成功的機會並不大。 姜志俊指出,如果蘋果繼續在大陸使用iPad商標,很可能會被唯冠深圳反告侵權。 唯冠集團在1989年創立於台北,1997年以唯冠國際的名義在香港上市。唯冠科技(深圳)是唯冠國際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CRT顯示器、液晶顯示器、液晶電視機和等離子電視機及相關零配件的研發和生產。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註冊iPad商標。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在大陸註冊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當時蘋果公司並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 2006年,當蘋果開始策劃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歸屬唯冠所有,於是在英國起訴唯冠,唯冠當時贏得這場商標權官司。 2009年,蘋果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新台幣165萬元)價格轉讓給蘋果。 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大陸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以上3.5萬英鎊(新台幣165萬元)的一攬子轉讓協議中。 姜志俊指出,商標權是「屬地主義」,因此唯冠深圳有權擁有iPad的商標使用權,蘋果在大陸本土市場,並沒有合法擁有iPad的商標權。 唯冠在深圳曾赫赫有名,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顯示器製造商。但如今該公司債台高築,幾近破產,因此,這場與蘋果的iPad商標之爭,被業界認為是救命稻草。 全文網址: 唯冠當年留一手 「蘋果翻盤機率不大」 | 科技產業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6765213.shtml#ixzz1fomtkYRv Power By udn.com 在中國大陸銷售相當火熱搶手的蘋果平板電腦iPad,現在面臨到商標糾紛的麻煩。根據經濟觀察報昨(6)日報導,美國蘋果公司(Apple)控告唯冠科技(深圳)關於iPad商標侵權糾紛案。 大陸廣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5日作出一審判決,原告蘋果公司敗訴,這代表著蘋果在大陸所使用的iPad行為將屬侵權。 和君創業總裁李肅以深圳唯冠公司代理人的身份指出,要向蘋果索賠人民幣100億元(約新台幣475億元)。這100億元是怎麼算出來的?和君創業公司公關部負責人黃一丁表示,蘋果的行為太過離奇,100億只是個表達憤怒的說法。 源由是香港有一家唯冠國際的上市公司,在台北與又深圳分別成立了分公司。2000年,台北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推出iPad平板電腦。 經濟觀察報昨(6)日報導,原告美國蘋果公司、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並要求法院判iPad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並向唯冠科技(深圳)索賠商標權屬調查費、律師費所受損失人民幣400萬元(新台幣1,904.9萬元)的訴訟請求。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0年4月19日受理上述兩案(兩案合併),並於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兩原告的訴訟請求。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為,原告要獲取他人的商標,應當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應當按照大陸的法律規定,與商標權利人訂立商標轉讓合約,並且辦理必要的商標轉讓手續。 而此案商標轉讓合約是原告IP公司與唯冠電子所簽訂,與被告之間的代理並不成立。所以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以駁回。 整起案件爭議的商標轉讓協議,是蘋果與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2009年12月23日簽署,協議所涉及的轉讓商標共10個,其中包含了被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第1590557 號、第1682310號兩個iPad注冊商標。 巧合的是台灣的大同集團,在2007年正式入股香港唯冠國際,大同子公司尚志資產開取得唯冠16.22%股權,並拿下三席董事,成為香港唯冠國際第二大股東。華映並於2007年第二季開始供應唯冠液晶面板,成為這宗收購案中主要的上、下游廠商。 分析人士認為,iPad商標目前已經價值高達百億人民幣,蘋果肯定不允許這個商標流失,如果敗訴了也只能和解。這也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為什麼在幾近破產的情況下要將這宗官司打到底的原因。 全文網址: 蘋果在陸用iPad商標侵權 唯冠擬索賠475億 | 科技產業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6765212.shtml#ixzz1fonQBuYg Power By 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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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0702/7211407.html
國際在線消息:據廣東法院網報導,苹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 6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正式生效。日前,苹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並於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今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苹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意味著,苹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據悉,2009年8月,IP發展公司向英國唯冠公司提出收購唯冠在各國登記註冊的所有IPAD商標的意願。後經多次輾轉,談判主體變成IP發展公司與台灣唯冠公司。雙方于同年12月23日簽署商標轉讓協議,約定轉讓標的為10個IPAD商標,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國大陸註冊的涉案的2個IPAD商標,轉讓對價為3.5萬英鎊。 2010年2月,IP發展公司又以10英鎊的價格將上述10個IPAD商標轉讓給苹果公司。之後,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變更涉案兩個商標權屬的註冊登記時遭到拒絕。深圳唯冠公司稱,台灣唯冠公司無權處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標,其從未將涉案商標轉讓給苹果公司。雙方遂引發爭議。 美國苹果公司、IP發展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標權屬糾紛于2010年5月正式訴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訂立轉讓合同的台灣唯冠公司無法代表深圳唯冠公司,苹果公司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上述表見代理成立,並以此為由駁回IP發展公司、苹果公司的訴訟請求。後兩公司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廣東高院于今年2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該案的庭審吸引了全世界的關注,參與旁聽庭審的中、外媒體多達70多家。該院的官方微博還首次對該案以庭審直播的方式進行全程、全面公開,此舉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 庭審中,苹果公司提交了一份新證據即深圳唯冠公司的內部簽呈文件並申請其參與談判過程的員工羅賓遜出庭作證,試圖證明IP發展公司之前的原談判對象是整個唯冠集體。對此,深圳唯冠公司予以否認。雙方都聘請國內較為知名的律師參與庭審,庭審辯論十分激烈。 庭後,承辦案件的合議庭經過認真嚴謹的分析合議認為,為使糾紛雙方利益最大化,調解是最佳選擇。據了解,深圳唯冠公司目前已負債累累,其債權人達到數百人,其最大的財產估值主要集中在IPAD商標的價值上。訴訟前,涉案的IPAD商標已被數個銀行申請輪候查封。一旦該商標價值發生貶損的話,將會導致債權人更大損失。 為此,廣東高院法官充分聽取苹果公司、唯冠公司的代表意見,並創造條件讓雙方充分交換意見,最大限度地滿足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期間的跌宕起伏、峰回路轉,難以一筆概括。因均有調解意願,雙方確認以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有關IPAD商標權屬糾紛,並簽署了調解協議。 業內人士評價,該案的成功調解實現了IPAD商標的價值最大化,極大地保護了債權人的權益,開創了涉外商標權權屬糾紛解決的新路徑,在知識產權審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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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 给我警示。 商标对于一个公司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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