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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罪有應得 - 扁求最嚴厲之刑 珍從重量刑

求最嚴厲之刑
從重量刑




引用: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即時報導】 2008.12.12 03:37 pm


最高檢特偵組今天下午三點十五分宣布偵結扁家弊案,起訴陳水扁一家共十四名被告,檢方認為陳水扁不法所得為歷來最高,犯後一再攻擊司法,請求法院處以最嚴厲的制裁。

特偵組指出,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割財物,紊亂體制,請從重量刑;陳致中、黃睿靚至今未交代其所掌控之海外資產,同樣請求從重量刑;其餘十名被告因態度良好,請由減輕或免除其刑。

至於扁家貪汙所得,檢方查出約共七億八千三百九十六萬餘元;其中,國務機要費一億四百多萬,龍潭購地案一億新台幣加上六百萬美金,南港展覽館案約台幣九千一百八十萬餘元,並向辜仲諒索賄兩億九千萬(這部分另行偵辦)。

目前追回款項除蔡家兄弟與李界木、吳澧培等人外,元大馬維建在本月五日報繳一億七千兩百多萬元;企業及金控向扁家行賄款項,特偵組擬一一追討。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董介白/台北報導】

起訴14人 檢請求續押扁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偵結,檢方查出,扁家利用總統職務或第一家庭成員身分介入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詐取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貪汙新台幣6億元以上,將陳水扁、吳淑珍、前第一公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14人依貪汙、洗錢罪起訴。

特偵組在扁案起訴後,雖未具體求刑,但經偵辦後,認為陳水扁身為國家元首犯上述罪行,特偵組特別請求法院量處「最嚴厲之刑」,扁嫂吳淑珍則被求處「從重量刑」;值得一提的是,前第一公子陳致中涉洗錢,原屬親屬間犯罪可以減輕刑期,但特偵組認定陳致中「惡性重大」,一併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扁被起訴後將移審台北地院,檢方將蒞庭說服法官繼續羈押,以利追查扁家涉嫌金控索賄、機密外交弊案,至於扁家還隱藏多少錢在海內外?第二波偵查陳致中仍是重點目標。

陳水扁與吳淑珍被控貪汙詐欺、貪汙侵占、洗錢罪,扁被羈押、被起訴創造兩度高潮,他以法律人總統的出身,偵查中頑強抵抗司法,留下中華民國民主憲政發展史上醜陋的戳記。

起訴被告扣除南港弊案部分,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李界木、郭銓慶14人,分別依貪汙、洗錢等罪偵處,特偵組曾對是否求刑熱烈討論,最後決定請法官「從重量刑」。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等人被列被告,特偵組留待下一波偵處;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靠著過去與扁家的親密關係協助特偵組再查出扁家其他犯罪,值得觀察。


惡性大 陳致中被從重量刑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2.12 03:37 pm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瀆,今天遭特偵組求處「最嚴厲之刑」,創下司法紀綠的先例,至於外界關注的陳致中,雖與親屬共犯洗錢可從輕論處,但特偵組以他「惡性重大」,請求法院一併從重量刑,扁家中,只有陳幸妤沒事。

這一家人 只有幸妤沒事

特偵組對陳水扁求處的「最嚴厲之刑」,用語史無前例,依目前刑法規定,最嚴厲(最重)之刑是指死刑。過去,檢方如求處死刑時,會特別著墨「求其生而不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的用語,但特偵組卻跳脫過去的思維模式,只用最嚴厲之刑,代表意思為何,特偵組應對外明說。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扁案中的角色,特偵組今天的首波起訴名單中,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雙雙上榜,罪名是洗錢,在扁案中,陳致中最早「被支配」的人頭說法,撇清參與洗錢,不過,經過特偵組的調查,單純人頭的護身符,已經被破除。

特偵組起訴認定,陳致中並非單純的人頭,他多次參與、指示洗錢,已是扁家洗錢的實際操盤人,也是扁家洗錢CEO,依法陳致中與家人共犯洗錢,可以從輕論處,但檢方認為陳致中犯後態度不佳,犯行已達「惡性重大」的程度,請求法院從重論處。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眾所矚目的扁家貪瀆弊案,特偵組今天首波偵結,但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求刑問題」,卻未見於起訴書中。

世紀大案 技巧避開爭議

據了解,特偵組找到法務部於今年三月間的部函作為依據,技巧的避開具體求刑的爭議,由於求刑與否,攸關特偵組的「態度」,司法實務上,檢方的求刑權,雖對法院不生任何拘束力,但特偵組面對總統貪瀆世紀大案,顯然多慮了。

在扁案起訴前,特偵組是否對扁具體求刑,多有揣測,有消息指是數罪併罰的30年,更有求處無期徒刑的說法,不過,檢察總長陳聰明利用全國檢察長首議的機會消毒,以還未看到起訴書閃避爭議。

過去,檢方對於惡性重大的暴力犯,或重大貪瀆犯,總會在起訴的同時,另以篇幅表達檢察官的「態度」,社會矚目的大案,總少不了檢察官的具體求刑,但總統貪瀆的世紀大案,特偵組最後選擇避開這個敏感的問題。

特偵組在討論求刑與否時,找到今年三月,還是陳水扁執政時間的法務部函令,內容針對檢察官偵結案件時的求刑,認為宜由蒞庭的公訴檢察官,在法院辯論終結前提出,因此決定不「具體求刑」,而改以請法院從重論處。

接審法官 要做世紀決定

雖然特偵組請法院從重判刑,也屬求刑的一種,但力道顯然弱了些多,據了解,首波起訴書則引用總統宣誓就職時,內容提及的「願受國家最嚴厲的制裁」,由未來接審的法官在審結時決定,但特偵組捨此世紀大案不表態,著實令人遺憾。
本文引用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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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12-12,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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