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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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看法是網址最終會消失,
或者更準確的說,使用的對象會回到機器身上而非人。當然,這過程還很長 理由很簡單,網路的資訊量幾乎等於無限大,網址也可以相對是無限多 就算是愛因斯坦也無法處理這樣的資訊量 因此最終這些辨識的動作會交給機器來處理 人只要透過機器帶走有用的資訊即可(透過條碼帶走商品) 當機器可以辨識內容的意義而不需要透過人時,domain name其實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畢竟,蘋果電腦才是真正的商品,appale.com只是方便人辨識及導引 看法不一定對,互相分享彼此的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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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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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觉得 .com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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