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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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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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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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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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港政府這樣做, 那些議員就會上電視痛駡政府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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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LIE.com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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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不同...
該字其實也是組合字,換到台灣來看的話,若不違反註冊規範(包含商標法等),就不見得會被收回。之所以順利賣出,也可能的確是註冊先,政策擬定在後,這樣的話就算是政府也只能按遊戲規則來玩,更何況政策的擬定能否即被認為當然擁有域名的獨占權呢? 這個例子難得的是高價買下虛擬產品的態度,而不是沒用強制力收回。後來的討論感覺大家都走偏了....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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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概只會去找一個沒被註冊的名字, 然後想一堆方法來解釋或縮寫...要花大錢去買? 光提案就會被罵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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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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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E]台灣政府,自然會用 .gov.tw 吧!犯不著跟別人搶泛英吧??
不只是政府機構,大部分的私人公司,也都只有申請 .com.tw 而沒有申請泛英啊! (看 .com.tw 和 .tw 的注冊量,可以這樣推測) 所以,不用先假設性的推論....[/HI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