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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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let's keep monitoring this case.
Good luck.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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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法國電信能控告你什麼 ? 以什麼罪名控告 ?
以"違反商標法"嗎 ? 這不會成立的, 因為你並沒有將對方的商標置入你的商標中 你也沒有將對方的商標放在你的商品上(因為沒有"商品") 你只是單純註冊了一個與對方商標相同的域名, 這並沒有違反商標法 (域名跟商標是不同的東西) 何況, "違反商標法"罪名成立的要件是, "明知故犯", 如果你事先不知道這是對方的商標, 就不會有罪 再何況, wapsfr 未必是法國電信的商標之一, 即使是, 法國電信也未必有在台灣註冊這個商標 沒在台灣註冊的商標, 基本上就不受商標法的保護, 除非是"世界知名"的商標 而法國電信可能只在法國有名, 未必可以算是"世界知名"的商標 總之, 域名不是商標, 沒有違反商標法的問題, 不會有刑責 因此我猜對方的強硬措辭, 只是律師慣用的語氣而已, 不必太過擔心 這其實只是一件單純的域名爭議問題而已, 根本不可能走上法院 對方應該會循域名爭議處理的標準模式來進行, 如果你不想平白把域名送給對方, 那就跟對方談判, 要對方彌補你的損失, 然後你才移轉域名 如果你想硬幹下去, 那就等著對方下個動作就好了, 反正最多就是被強制移轉域名, 不會去坐牢的啦 !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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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謝謝樓上的
我以前也收到過ebay式的信 但是一封沒回也沒動靜了 這次卻有兩封 感覺對方也比ebay大 所以也重視起來了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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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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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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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 一般律師都會要求企業主聘請律師成為常年法律顧問, 企業必須繳交年費
交了年費之後, 一些法律諮詢以及撰寫律師函等等工作, 就不再收費 如果法國的情況跟台灣相同, 則法國電信請律師發函, 是不必再付錢給律師的 但如果請法律顧問打官司, 還是要付費的, 不過可以打折 在台灣的話, 處理一場這樣域名爭議的事件, 律師費大約在五萬台幣上下 (這是指已經繳交年費的情況而言, 如果沒有聘為法律顧問, 會比較貴) 如果在法國, 恐怕要遠遠遠遠高於這個數字 何況法國電信還要支付仲裁費 (在台灣是四萬元台幣) 如果法國電信捨棄域名爭議處理模式, 非要走上法院不可 那他們就必須請律師跨海來台, 這不花個幾百萬台幣是辦不到的 或者他們可以委請台灣的律師處理, 這樣大概至少也要花個十幾萬台幣 (一個審級, 至少六萬起跳, 這種民事官司要二審才能定讞) 總之, 域名在你手上, 別人想要拿去, 是要付出許多代價的 (以這個 case 而論, "代價"絕不低於十五萬台幣) 在這種情況下, 你不妨開個價給對方, 讓對方覺得寧可把錢給你, 也不要給律師 這樣或許可以有皆大歡喜的結局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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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提,那基本上這個網名就拜拜了,等法院規定的時間一到就判給了對方。至少美國法院可以如此。因為我就有二個網名被一家全世界最大的娛樂集團旗下一家公司給如此拿走了。如果這網名不值得你大動干戈的話,大概就放水流了。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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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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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哈拉站長的說法, 我有一個爭議的 .com.tw 就是這種感覺。
以律師的觀點, 交涉越久, 他向客戶請情求的報酬越高, 搞不好對方客戶不知道可以花錢跟你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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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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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關注 感覺受益匪淺
早上把信按第1頁的樣式回了 等等看有沒有什麼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