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
|
|||
引用:
爭議案例我覺得好像都以文字組合而不管甚麼文字圖形的 你們有沒有覺得商標權已經被擴大解釋 甚至連非營利的idv也難逃毒手 有很多商標都是以簡短名詞和生活上習慣用詞去註冊的 觸犯商標法會判刑..這太恐怖了 |
#22
|
|||
|
|||
引用:
答案出爐... 經我朋友的法律顧問告知,該政府機構已有侵權之嫌所以勝算有90%以上,但頂多只能要求轉移"網名"和修改"網站名稱",無法要求金錢上的賠償 |
#23
|
||||
|
||||
這倒是聽起來令人感覺是種 [人類] 所做的判決.
但是, [判決] 會不會因為 原告的訴求 或 釗?而有所不同呢? 我的意思是, 法官對於此類訴訟的判決應該不可能只有從 [1-要求轉移"網名"] [2-修改"網站名稱"] 去選擇要判(1) or 要判(2) 吧? 而 [無法要求金錢上的賠償]; 真有這麼仁慈的法律嗎 ? |
#24
|
|||
|
|||
想到一個問題!不太懂..
那要是我註冊一個網址,且行之有年..但一直沒有將網址名稱註冊為商標的話! 有天有個公司將我的網址註冊為商標的話,那就商標法來說我不就觸法了? 網址的部份加進商標法,好像不太適合,目前已經有twnic定立的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辦法 」 那商標法的標準來說更加嚴格?那試問idv,club,game這些要怎麼說呢? 要嘛就針對這部份網域名稱的部份另行說明,必竟網路環境有些不同! 我想abc.com.tw跟abc.net.tw本來就是代表了不同的意義了,不能說你有了abc的商標,這些網址法徑就無條件幫你保護住,隨時讓你想用時再用! |
#25
|
||||
|
||||
任何事情總會有個 先來後到 吧; 咱們 Taipei101 兄不就是個很好的先例.
確實是 Taipei101 兄優先註冊的域名, 而該域名也的確在使用, 內容也不影射是近日開張的大樓/百貨公司. 因此, 法院一法判決 Taipei101 兄未侵犯該 "企業". Taipei101 兄獲得勝訴! |
#26
|
|||
|
|||
最近吵得火熱,但是他們一定心痛沒有好的Domain...^^
__________________
【虛擬主機 | 網域名稱 | 免費資源】 |
#27
|
|||
|
|||
引用:
只要在那公司於申請核準後沒自你提出警告的話,你當然還是繼續用,就竟你是申請在先,所以就算對方提出警告,頂多也只能判你放棄網名擁有權 2.那試問idv,club,game這些要怎麼說呢? 我想應該也是一樣吧~ 就竟商標法是一級機關"經濟部"所訂定的,而twnic也只不過是個財團法人機構 想想...如果你於花錢花時間的情況下申請通過國家認可的xxxx商標,這時你花現你要的網名xxxx被人申請了,且對方所經營內容又和你抵觸有的話,當然你會提出商標証明依申訴管道向「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中心 」提出申訴吧!!! 在網路資訊中心的立埸當然是依法辦理的判你勝訴啊~~~ 3.我想abc.com.tw跟abc.net.tw本來就是代表了不同的意義了,不能說你有了abc的商標,這些網址法徑就無條件幫你保護住,隨時讓你想用時再用![/quote] 呵~~~如果是你勝訴...你是會要com.tw還是net.tw或org.tw??? 依公司和個人而言,你當然只能要com.tw或idv.tw的,你的條件不足的話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也是不能把net.tw或org.tw給你的 |
#28
|
|||
|
|||
重點是你所申請的網名之網站內容和註冊方所經營內容是否有抵觸來作判定標準的
|
#29
|
||||
|
||||
引用:
http://www.tipo.gov.tw/trademark/Sho...p?postnum=3609 不知"台灣牛"如以讀音(諧音或拼音)不知會有多少讀法及英文字拼法?? 一個商標對於一網域名稱尚需視其"商標字義" 總不能一個商標(含括多類商品)其相似或相近便可獨佔壟斷所有相近相似網域名稱! 引用一則商標佈告欄訊息內容 引用:
|
#30
|
||||
|
||||
只怪自己小時沒好好唸書, 不然, 考個 絲髮觀 做做, 隔壁的王二娘就不會到處去嚷嚷說我沒出息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