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俱樂部


返回   網域名稱俱樂部 > 電腦與網路技術 > 數位化世界新聞與觀察評論
論壇幫助 社區 日曆事件 今日新文章 搜尋

回覆
 
主題工具
  #1  
舊 2011-08-08, 06:32 PM
chat chat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9-01
文章: 1,241
預設 臉書「垃圾訊息王」 恐被判刑40年

臉書「垃圾訊息王」 恐被判刑40年
更新日期:2011/08/07 04:11

〔編譯陳維真/綜合五日外電報導〕美國一位自稱是「垃圾訊息王」的四十三歲男子華萊斯(見圖,美聯社),因為在臉書上瘋狂轉貼高達兩千七百萬封垃圾訊息而遭到起訴,他在四日自首後獲得保釋。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將被判處四十年有期徒刑,還要繳交超過兩百萬美元的罰鍰,不過已經背負九.五一億美元(約台幣兩百七十五億元)罰款的華萊斯否認所有指控,現在還把魔爪伸向Google的社群服務Google Plus。

華萊斯利用自己設計的程式,突破臉書的垃圾訊息過濾系統,透過釣魚手法誘導用戶輸入帳號和密碼,再藉此竊取用戶朋友清單,再向更多人寄發垃圾訊息,而只要臉書用戶點開訊息裡頭的超連結,就會連到其他網站,華萊斯就以提高這些網站的流量獲取龐大利潤。二○○八年至二○○九年間,一共有五十萬個臉書用戶遭受牽連。七月初華萊斯以電子郵件詐騙罪,三項故意破壞受保護電腦罪和兩項藐視法庭罪遭到起訴,本月四日自首後出席聽證會,獲裁定以十萬美元交保。

已背負九億多美元賠償金

華萊斯曾成立一家名叫「網路推銷」的公司,一天寄出三百萬垃圾郵件。二○○六年,聯邦貿易委員會指控他散播間諜軟體,罰款四百萬美元。二○○八年當紅的社群網站MySpace也曾向華萊斯提出民事訴訟,華萊斯敗訴,判賠兩億三千萬美元。二○○九年臉書以違反美國反垃圾郵件法控告華萊斯,法官發出臨時限制令,禁止他使用臉書,華萊斯還需賠償臉書七億一千七百萬美元;他這次又被起訴,就是因藐視法庭禁令,再被檢方追加其他罪名。

華萊斯四日出席聽證會後,法官命令他不准再使用臉書等社交網站,不過目前Google Plus還沒封鎖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7/78/2wfcg.html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2  
舊 2011-08-08, 06:35 PM
chat chat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9-01
文章: 1,241
預設

這個人用軟體發垃圾信 發上癮了

裁定的罰款金額也很驚人 @@

不過 Google Plus 還沒封鎖他,
不知道會不會成為下一個被他利用來狂發垃圾信的平台.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01:36 AM


本站主機由網易虛擬主機代管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4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