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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a 2009-07-14 08:44 PM

批踢踢限制發文 不算侵害言論
 
【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論壇網站是否可以封鎖個別版友的的言論?台大批踢踢網站八卦版,最近因網友王浩宇長期「鬧版」,將其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禁止發表文章,王浩宇則指控批踢踢誹謗,不過受訪律師指出,除非網站在過程中有針對網友進行人身攻擊,否則構不成誹謗,至於是否侵害到言論自由?律師說:「沒那麼嚴重啦!」並指出論壇網站有此權限。

昨日台灣最大的網路論壇,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八卦版發佈投票,指出網友「王浩宇」有藉發佈新聞打網站廣告之嫌,因此發佈投票是否將「禁止張貼,任何出自ipobar以及王浩宇架設相關網站之連結、新聞、討論文章」,引發網友討論。

票選發佈後三小時,八卦版主chocho1981便接到王浩宇來電,chocho1981在八卦版表示,王自稱由「站方相關人士」處取得手機,並要求撤除投票,否則將提告。

事後批踢踢站方緊急滅火,站務總監 Junchoon發表文章指出,並無站務人員與王浩宇熟識,王浩宇無權利用批踢踢站務名義,威脅管理人員,將考慮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並直接終止王浩宇的使用權限。

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胡智忠律師指出,限制網友發言,是屬於網站管理權限的部分,除非公布內容涉及不實言論或人身攻擊,否則不構成誹謗罪。至於有版友以不雅言論如「孬種」罵他,應該是個別版友自負刑責,不關批踢踢站方的事。

至於網站是否可以直接限制網友發言?胡智忠說,網站限制網友發言,的確會侵害到言論自由,不過程度相當輕微,因為除了批踢踢,還有其他的地方可以發表言論,而且管理網友行為這也屬於管理員的權責,每個網站都一樣。「就好像你在棒球版一直談足球,一定會被限制發言。」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5/1n10d.html

seesawgame 2009-07-14 09:34 PM

本站能忍受這傢伙這麼久
忍耐程度可說是比鄉民的水準強多了
如果本站要辦投票封他帳號,我第一個贊成舉雙手

weiye 2009-07-14 10:04 PM

感想:

就算是電視劇裡的壞人要演的好也不容易。

雖然我不喜歡王某人引起話題的手法,

不過能夠這麼不怕自己形象的改變(不管各人是覺得變好或變壞),

猶如被人戲稱上流美的某人物,

總是能不計形象的引起話題,

真是不知道~該如何評論~

= =

dmwc 2009-07-14 10:15 PM

限制他人發言或登入某某地方,當然不算侵害言論

要是你看電影要聊天,電影院要你不准講話,你說侵害言論自由,那不就是笑話了

哈啦 2009-07-14 10:24 PM

基本上任何地方都有這樣的一些人,習慣性地製造一些麻煩。依我過去的人生經驗,通常是砍了這個還會冒出另一個。:XD:

jacklee 2009-07-14 10:36 PM

原來網路上還有這一號人物。

這種情況下說要提告最多只是放個風向球,即使真的申告,到了法院法官還是會提醒私下和解,不過即使不和解也是會敗訴,100%沒贏的機會。有錢有閒可以這麼玩。

另外該網站的確有所述行為卻告站方這個部分恐犯誣告罪..不過官司打下去曠日費時。不過如果有錢的話請律師來處理就可以了,其它人泡茶喝咖啡慢慢看戲。

seesawgame 2009-07-14 11:03 PM

不過這事件倒讓我想起最近看過的陳正益專欄裡面提到了
引用:

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忽然非常適合於今日的網路世界。 From Pchome 2009 July.
但假設換成了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畫虎蘭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分飾不同角色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打廣告
雖然我不認同你在賺流量

那伏爾泰後面那句話,他還能說得出來嗎?!

櫻井綾乃 2009-07-14 11:23 PM

看到新聞的感想
只有一句話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pounchlittle

ras0314 2009-07-15 12:56 AM

之前年紀小亂講話可能沒有法律問題

現在年紀變大了, 尺度多多少少有點保留, 話不能亂講, 所以 .... ^O^

ras0314 2009-07-15 01:02 AM

引用:

作者: jacklee (文章 140997)
原來網路上還有這一號人物。

這種情況下說要提告最多只是放個風向球,即使真的申告,到了法院法官還是會提醒私下和解,不過即使不和解也是會敗訴,100%沒贏的機會。有錢有閒可以這麼玩。

另外該網站的確有所述行為卻告站方這個部分恐犯誣告罪..不過官司打下去曠日費時。不過如果有錢的話請律師來處理就可以了,其它人泡茶喝咖啡慢慢看戲。


打官司真的會很煩, 但如果盯上一個"注目人物"

可能也能打打廣告, 很多人會給予支援喔 ^^ ~c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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