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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我再跟大家分享一下,
據我這幾年的經驗, 我覺得在買或註冊一個域名前, 最好先想想該域名自己是否有辦法開發, 假如連自己都沒辦法開發了, 那麼, 別人跟你買(買去開發)的機會也就相對比較小了. 沒辦法開發的多半是與tld不搭配, 太冷僻的字, 或著是那種100%為別人商標的, 買了這種不但很難獲利, 甚至可能會吃官司. 舉個例來說, 例如我的origami.tv(折紙), 我在買這個域名的時候, 我就先想到我可以做一個折紙藝術的教學影音網站, 我也真的拿它架了站. (p.s. I also own http://www.origamitv.com/ ) 假如有其它人剛好有跟我同樣的想法, 也想用它架設網站, 那麼我就有機會賣掉我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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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此篇文章於 2008-05-18 03:17 PM 被 domainplayer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