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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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
如果真的會被人告的話... Google 早已結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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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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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oogle 已經夠大了!
2.你可以拒絕 Google 抓資料。 3.Google 抓的資料是提供公共查詢使用!(至少表面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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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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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擔心
被告的話對方需花費數萬 你也不需要請律師 用公設律師及可 一定不起訴處分 放個超連結又不損及對方的權益 在法律的點是需要有損失(財產, 精神..等等) 才可求償的 話說回來, 連hot link (盜連檔案) 在國外都很難告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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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跡天涯的網際旅人 - JACK LEE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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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說到重點了,問題就是對方有聲明了。
網路上很自由,但是很多商譽、商標、智慧財產相關的東西,要特別注意。 之前有一家賣兒童教學軟體的廠商,搭贈 acer 的電腦,就在必須廣告上註明以上活動與 acer 無關。為什麼?避免讓人家誤認 acer 和這家軟體公司有關。 所以連結沒問題,問題是連結的目的是什麼? 有些網站的被連結數很多,如果你加上去的連結是公共目的,應該不會有人說什麼。 不過是一個簡單連結,既然對方這樣說了,就不要連了。如果值得在這邊討論,那這個連結可能就不是一般的連結了。 另外很多內容網站也是不允許連結,例如新聞網站、音樂網站...,人家架個網站提供服務成本那麼高,你只是加個連結過去。 有的網站也會禁止外部連結,除了特定網址導過來的,其他的就利用程式將所有外部連結導到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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