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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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大之所以會這樣問,是因為把網站視為產品,像twitter,或是Facebook... 但對很多公司來說,網站可能只是某些產品的附屬,例如三星的本業是賣手機及記憶體,微軟的本業是賣軟體... 以三星來說,他的台灣官網就是"委外"給一家名為鵬泰的公司經營,不過這家公司本身也是三星出資成立,只是需要自負盈虧,專門負責三星互動行銷方面的工作,像是網站及社群的經營,客戶也不僅只於三星;且如前面版友講的,是以顧問公司的形態去經營 另外還有一種比較偏活動網站的經營, 像是微軟每年都有一個名為Techdays的活動,這幾年的企劃都交由 IThome,在雙方討論ok後在交給其他的合作伙伴去執行... 我猜Mr.6的做法會比較像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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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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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他們只負責行銷服務部份. 產品他們沒辦法控制,因為那是三星的核心能力. 業務部份外包是可行的,但全部外包是不可能的. FACEBOOK就不可能照MR6的想法去做 因為網站是FB的核心價值. 微軟核心價值是軟體.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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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這兩個例子只是要用來說明Mr.6的想法是可行的 當然,經營的程度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多半是顧問(如鵬泰)或企劃(如I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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