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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舊 2004-05-05, 07:38 PM
Taipei101 Taipei101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06-17
文章: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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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best_url兄有點小誤會了
我舉dns的例子只是其中之一

隨便再舉一個例子好了
對方律師去查taipei101.com的whois, 得知註冊在101 Info Co.ltd名下
結果協議書抬頭竟然寫101資訊有限公司(實際上是壹零壹才對)
這個小錯誤雖然沒什麼大不了, 但是依規定數字不得作為公司登記之名
身為律師, 不可能連這細節都不知道吧?
嚴格說來, "101資訊有限公司"的抬頭一點法律效力都沒有,
這樣不嚴謹的協議書, 出自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真該打屁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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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舊 2004-05-05, 08:24 PM
best-url 的頭像
best-url best-ur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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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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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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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任何與 法律 相關的 文件 真應該字字句句 嚴謹 斟酌 拿捏 - 有謂道 [刮別人鬍刀之前 應該把自己的先刮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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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舊 2004-05-05, 08:37 PM
shenghong shenghong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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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04
文章: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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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fc101.com.tw/mail.htm
直接告訴他們~看他們請的好律師~'
?
小弟也贊同讓社會大眾知道~
否則不懂的人還以為是Taipei101兄是某種爬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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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舊 2004-05-05, 10:50 PM
alex alex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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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7-10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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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est-url";p=&quot 查看文章

我有時跟同年齡的朋友開玩笑, 笑朋友連電腦都不太會 "善用", 結果朋友說 自己不會用電腦有甚麼關係呢 - 只要您花錢請來的部屬會操作就好了! 他說他想看甚麼資料, 用嘴巴說一聲就好了 ! 我說

難道版友們會認為都是中壯年人的 裕隆嚴 威京沈 元大馬 太電章. 等人的(家族)事業做這麼大; 他們不太了解 DNS 時, 我們就能很名正言順的去..
一個笑話, 應該算是笑話... Acer的施振x, 每次要打中文的mail或文件, 就要先手寫, 再請祕書打字. 他主要的問題是"不會打中文" 唉... 連台灣最大的品牌電腦的老板, 都不是站在使用者的立場,解決普及資訊發展的障礙. 連他自身所遇到的問題都不願解決, 誰還有比他有更多的資源解決類似的問題. 以他在Acer的表現, 在美國這種CEO早就沒工作了, 那能讓他還可以一造再造三造宏. 還好他不接經濟部長. 隨便的後起之秀Benq都表現的比他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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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舊 2004-05-05, 11:01 PM
coca coca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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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4-15
文章: 1,136
發送 MSN 消息給 c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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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打是一門技術,也是專業。acer施可能用英文的時間比中文多,所以他的英打
要是還正常那也沒關係。出頭腦的人不一定要啥都會,但是他必須要懂得去找了
解的人來做,就像這次101從一開始到現在都還沒搞對過,蠻橫霸道的行徑如故,
要是繼續下去肯定是TW domain史上的一個笑柄。希望各位以後當了大老闆可得
要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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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舊 2004-07-14, 02:52 PM
sakillll sakillll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4-07-11
文章: 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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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後續了嗎
金融大樓放棄了嗎
__________________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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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舊 2004-07-15, 03:27 PM
DEMONS DEMONS 目前離線
進階會員
 
註冊日期: 2003-12-28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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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可能放棄

要是我
我會放出一點風聲
就說
"美國某公司mail告知,願意出資美金50萬和我一起以taipei101.com的dn作個成人站"

這101的人聽到不暈了才怪
看他們還敢不敢再提5萬台幣的事
__________________
凡事學習、凡事嚐試,凡事詢問
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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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舊 2004-07-15, 04:41 PM
imp imp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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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24
文章: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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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aipei101";p=&quot 查看文章
......吳君乃以台興有限公司負責人家屬身分關係及該公司股東身分(參被證三),以台興有限公司之名義向TWNIC申請系爭網域名稱之註冊(參被證四)。”,所以註冊人吳文維先生十分明白TWNIC登記規定,雖然註冊人吳文維先生於事後有成為股東,且為公司負責人之家屬,但股東及家屬是否可視為公司實質經營人?只是為了規避TWNIC規定之用,其實質意義甚明,因而其上述行為已經有違TWNIC的規定,亦已十分明確。
台灣的財團哪有不用家屬當人頭的?這是公司法強制規定股東人數所致,也是永遠無法證明的人頭,這些律師都是外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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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舊 2005-01-14, 01:07 AM
x921766523 x921766523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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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1-09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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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通商的 哈哈,,,風評不怎樣喔
神經病才轉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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