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
個人說法-請大家討論...
在外國來說....本身已有一個主網址(*.com).... 其他的部分(*.net *.info *.)當然不會在給優先選擇權... 畢竟還是要有一點公平競爭性...... 不知台灣是否有這樣的公平競爭性??? 已放棄的東西... 再判例上經該是無效的!!! TWNIC已有給原客戶優先選擇...... 所以個人認為不會有事..... |
#2
|
|||
|
|||
![]()
最近的 zyxel.tw 事件,就可突顯該不公平競爭的情況。
擁有優先選擇權者,放棄註冊後。等別人註冊了才會窮緊張。
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新手,請不吝指教。 waSABI.tw SAShimi.tw QuickPay.tw PaySafe.tw SafePay.tw teDDy-bEaR.tw WanTeD.tw |
#3
|
|||
|
|||
![]()
的確,那么先註冊暸zyxel.tw 大大,妳的損失是多少呢?
|
#4
|
|||
|
|||
![]()
損失不大啦,只是對於不公的事情很不甘心罷了
因為律師是自己朋友,又沒另花4萬元給仲裁中心, 所以合勤損失的比較多,不過我覺得那是亂花是投資人的錢... 對於這種公司的股票我很感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