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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待售域名製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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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惡意搶註域名並意圖出售牟利"官司......
有這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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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學習、凡事嚐試,凡事詢問 多多指教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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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來此地, 很多事不懂
想請問, 搶註域名圖利 , 有違法嗎 ? 有刑責嗎 ? 或只是單純的民事問題而已 ? 此外, 若只是註冊一些通用的域名, 像我這個 mail1314.com 也會有搶註的問題嗎 ? 應該不會吧 ? 又沒有哪家公司名叫 mail1314 的 我的 mail1314.com 是要留著自己用的, 並沒有要賣 (其實也沒有人會買) 我只是拿這個做例子, 想瞭解為什麼大家不像這樣製作一個網頁呢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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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本版版友註冊的taipei101.com.tw就是最好的例子,「剛好」台北金融大樓就叫Taipei101,因此他們認為本站網友是「惡意搶註」,就是所謂的「網路蟑螂」的行為。 但對台北金融大樓而言,十分不幸的,本站會員有百分之一百充分的證據反駁對方不實的指控,是台北金融大樓自己「剛好」取了一個和本站會員所註網名一樣的名稱,所以他們的指控是本末倒置,無功而返。 不過taipei101是所謂的自創網名,就難免會有這樣的風險存在。 例如,你的網名mail1314.com,你怎麼知道在這個地球上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不會有一家公司就取名mail1314? 一般來講,最好最保險的取名就是所謂的一般名稱,一個單字或一個詞彙。例如dog.com,mydog.com,hello.net等等之類,這種單詞單字讓註冊者有很強的立場去反駁所謂惡意搶註的指控,因為這是大家常用的基本文字,誰說哪一家公司可以擁有dog或mydog這個專有權的? 不過也未必你註了單字就一定確保你的網名不會被人用法律手段搶去,還是要看實際的情形而定。只是註冊自創型的網址風險高過於單字詞網址的風險而已。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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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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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101 的問題, 我昨天稍微看了一下,
我認為是該棟大樓不小心取了別人已使用中的名字 所以解決的方式應該是由該大樓出面, 向該網域擁有人洽購網域 這樣才對 但網域擁有人, 也有一點暇疵, 就是沒有完全符合當時申請 .com.tw 的規定 這是唯一有可能輸掉官司的地方, 但我相信最後這位擁有人應該可以勝訴, 因為他並非惡意搶佔域名 何況該大樓即使敗訴, 也仍有方法取得 taipei101 的網域名(價購) 因此法官應該會判定該大樓敗訴 但我要特別點出, 這場官司是民事官司 即使那位網友輸了, 又如何 ? 他會因此去坐牢嗎 ? 不會吧 ? 最多他只是被迫將域名移轉給大樓而已, 並沒有刑責, 不是嗎 ? (何況就事實論, 他幾乎是贏定了) 因此, 我認為不需要那麼在意什麼搶註的問題 只要註冊前, 先查查有沒有那麼一間公司就可以了 萬一真的遇到類似的官司, 你又不想跑法院, 那麼最多就是吃點悶虧, 讓出域名就是了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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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十分正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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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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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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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址: http://www.etech.com/
是不是在賣網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