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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 2005-09-24, 02:28 PM
Chris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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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請問一個預註.tw繳費相關的問題

我的 nakoruru.game.tw 與 chris.game.tw 將於10/5到期,
而nakoruru.tw與chris.tw的第一順位已經確定是我拿下的了。
根據http://mydn.twnic.net.tw/ch/dn02/INDEX.htm 查到的規章是說
使用期限已屆,仍處於30日內規定刪除日前之凍結期內。
所以我可以不繳費,直接等到27號付 .tw 的費用,資格確定有保留,是這樣嗎?

實在想省下這1800元…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Chris。我愛ナコル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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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舊 2005-09-24, 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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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到期,但是在11/7前你都還可以續費繼續持有,換言之,11/7之前你持有的該二個域名的身分並未改變。所以,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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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舊 2005-09-24, 03: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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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提到的應該是這規定:
使用期限已屆,仍處於30日內規定刪除日前之凍結期內。

如於基準日(含)前,註冊人申請進行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移轉或更名,而於基準日(含)前尚未完成移轉或更名者,註冊人不得以移轉或更名前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申請註冊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若受讓人有優先申請註冊之需求時,須備具註冊人與受讓人間網域名稱移轉同意書,以書面個別向本中心提出優先註冊之申請。

以上的規定是申請優先註冊的問題,和你要省錢的問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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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舊 2005-09-24, 06:00 PM
Chris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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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paper
另外,你提到的應該是這規定:
使用期限已屆,仍處於30日內規定刪除日前之凍結期內。

如於基準日(含)前,註冊人申請進行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移轉或更名,而於基準日(含)前尚未完成移轉或更名者,註冊人不得以移轉或更名前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申請註冊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若受讓人有優先申請註冊之需求時,須備具註冊人與受讓人間網域名稱移轉同意書,以書面個別向本中心提出優先註冊之申請。

以上的規定是申請優先註冊的問題,和你要省錢的問題不同。
有關吧?
4.『已註冊.tw屬性英文網域名稱類』之申請:凡於公告之基準日(含)前,
屬於下列情況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人,可於規定之特定期間內,
進行優先申請註冊。

(2)使用期限已屆,仍處於30日內規定刪除日前之凍結期內。

或是說,這和真正繳費的時限無關嗎?
@_@

說真的,沒完全確定前我實在是不太敢冒險,偏偏seednet又還沒回我信……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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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舊 2005-09-24, 0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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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hris
有關吧?
4.『已註冊.tw屬性英文網域名稱類』之申請:凡於公告之基準日(含)前,
屬於下列情況之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註冊人,可於規定之特定期間內,
進行優先申請註冊。

(2)使用期限已屆,仍處於30日內規定刪除日前之凍結期內。

或是說,這和真正繳費的時限無關嗎?
@_@

說真的,沒完全確定前我實在是不太敢冒險,偏偏seednet又還沒回我信……
二回事!你引的這規定是在確定"有無參加優先註冊的權利"。

你已經參加優先註冊了,你的問題是在"完成續費程序前,當初優先註冊的域名所有權有無變動或更名等",所以你要注意的是下面這個規定:

6. 依據基準日公告之規定,凡參加.tw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申請註冊登錄之申請人,務請維持您符合資格之屬性型網域名稱之所有權未更動及處於
正常使用狀態,如於基準日起至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完成繳費程序前,發生符合資格之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其「所有權刪除」、「所有權移轉」、「網域名稱更名」等情形,將喪失與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相同取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優先申請資格

因此,是二回事!

不放心的話,你直接寫信或打電話問TWNIC,seednet不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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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舊 2005-09-24,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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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1paper
二回事!你引的這規定是在確定"有無參加優先註冊的權利"。

你已經參加優先註冊了,你的問題是在"完成續費程序前,當初優先註冊的域名所有權有無變動或更名等",所以你要注意的是下面這個規定:

6. 依據基準日公告之規定,凡參加.tw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優先申請註冊登錄之申請人,務請維持您符合資格之屬性型網域名稱之所有權未更動及處於
正常使用狀態,如於基準日起至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完成繳費程序前,發生符合資格之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其「所有權刪除」、「所有權移轉」、「網域名稱更名」等情形,將喪失與原屬性型英文網域名稱相同取名之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優先申請資格

因此,是二回事!

不放心的話,你直接寫信或打電話問TWNIC,seednet不見得清楚。
啊…那如果我未交費的話,就不是「正常使用狀態」了啊… orz
雖然所有權未更動…

我了解你的意思了,謝謝!我兩個域名分別做實驗好了!
至少能省下900元!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Chris。我愛ナコル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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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舊 2005-09-24,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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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hris
啊…那如果我未交費的話,就不是「正常使用狀態」了啊… orz
雖然所有權未更動…
這麼說好了,到期的話會不會影響你所有權的使用?會的話,不正常使用,不會的話,正常使用。

依TWNic的相關續費規定,到期後尚有33天的猶豫期,這段期間並不除去你的所有權,反而因為你有該域名所有權才能在該33天期間續費保有域名。因此,配合我上面附上規定的說明,很明顯的是指域名所有權變動導致的不正常使用(從他緊接在後的例子也可看出)。

而你說的到期未交費的"不正常使用",是指DNS功能的不正常使用,並非所有權有變動的不正常使用。

縱上易言之,若10/27它不讓你優先註冊的泛英續費的話(你的.com.tw已到期但尚在33天內),那twnic如何保證你將來在11/7前不會續費.com.tw呢?那它的規定反而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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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舊 2005-09-25, 03: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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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謝謝你詳盡的說明囉!!
我應該懂了!^_^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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